22日上午,读者姜先生向本报反映说,他去琼山区府城医院,看到该医院门诊大厅内显著的位置上贴着一张写有“医托照片”的告示,该告示前有好多人围观,大家都议论纷纷。
记者随后赶到该医院,看到了这张告示。其上面印着一张彩色照片,照片下面写道:“爱心提醒: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骗子就利用患者求医心切的心理特点最终请君入瓮。”该告示提醒市民发现医托后要向卫生监督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还公布了该院院办的举报电话。
对此,多数来医院的患者都肯定了医院的做法。患者家属刘先生说,医托坑害病人,就应该将他们的照片登出来。而围观的冯女士却认为,医院不是公安机关,没有权利去判定对方就是医托,也没有权利公开对方的照片。
22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府城医院院办的刘主任。刘主任告诉记者,2007年12月底,这名男子在该医院向患者行骗时被院方抓住,为让广大患者不再上当受骗,并让其它的医托不敢再来行骗,医院在请示院方领导后,贴出了提醒告示。院方没有对医托进行处罚的权利,只能通过提醒尽一份责任,是维护广大患者的善意之举。
海南大弘律师事务所的刘长征律师对此指出,医院的出发点应给予肯定,但把别人的照片放上去,这种做法欠妥。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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