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通过两年努力,实现全省县、乡、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即农村药品“两网”全面覆盖,保证广大群众用药安全、方便、价廉。
充分发挥群众力量
通知指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应该以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主体,以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员、村药品监督信息员为辅助,充分发挥广大群众举报投诉假劣药品的作用,坚持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对农村药品实行全方位的动态监管。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应该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依法规范”的原则,以规范药品供应渠道为核心,以药品经营企业直接配送、连锁经营为主导,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供药模式,确保农村用药安全、方便、价廉。
要求每个乡镇至少应有1名协管员,每个村至少应有1名信息员。监督协管员要从乡镇干部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用,药品监督信息员主要从村干部、教师或从事医药卫生事业的人员中聘用。协管员、信息员的主要职责有: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了解所在地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情况和质量动态;收集所在地药品、医疗器械问题的投诉,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协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监督检查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相关能力和知识水平。
农村药品直接配送
该省将大力发展农村药品区域直接配送,积极引导和支持有一定经营规模、配送能力较强、质量保证体系和服务体系健全、诚信度高的药品批发企业通过市场竞争直接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零售药店配送药品。鼓励和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鼓励和支持在没有药品供应的地方依法依规设立“便民药柜”,鼓励和支持药品经营企业参与医药分开的各种试点,规范经营行为。促进“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有机结合,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村零售药店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购药报销范围,使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各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药品质量、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经营和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加强对农村医疗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把“两网”建设工作补助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药品广告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在农村无照从事药品经营和制售假冒注册商标药品等违法行为;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药品价格的监管,依法查处药品价格违法行为;监察部门要坚决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共同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来源:医药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