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新疆开始实施新的医药制剂定价管理办法
www.yongyao.net  2008-1-31 9:54:04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针对医药制剂价格管理松懈和价格投诉逐年上升等问题,1月30日起,新疆开始实施新的医药制剂定价管理办法。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日前颁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1月30日起,自治区各级医疗机构配制的药剂零售价按其制造成本加5%利润率确定,其中,间接成本不能超过直接成本的80%。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督处介绍,目前全区具有制剂资质的制剂室有59家,制剂品种达到2442种,其中一半以上是维吾尔医药制剂。

据记者了解,这次出台的定价公式不仅适用于公立医院制剂室的制剂,同时也适用于集体诊所、民营医院、疗养院、康复中心等医疗机构配置的制剂。

来源:新华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