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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天津门诊特殊病联网结算就医报销问题
www.yongyao.net  2008-1-25 16:02:35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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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1月1日起,门诊特殊病医疗费实现联网结算,给参保人员提供了方便。但有些参保人员对门诊特殊病联网结算后就医流程、报销比例还不太了解,为此,记者走访了天津市社保中心。

“门特”联网后就医流程

挂号参保患者到挂号处挂号,出示医保证,告知挂号处工作人员本次就医为“门特病”,并用本人医保卡在刷卡器上刷卡挂号。

就诊参保患者先出示《医保证》,告知医生本次就诊为“门特病”,接诊医生核对参保患者医保身份后,依据挂号票序号在医生工作站开具检查化验项目,相关信息从网上传递至收费处。

交款检查患者持挂号票、医保卡到收费处刷卡交费。计算机显示病人诊疗项目信息,按照门诊特殊病待遇自动计算出医保支付金额和个人现金支付金额,打印收据(收据上注明“门诊特殊病联网已结算”)。患者持核算联(绿联)和检验单到相应的科室进行检查。

交款取药患者取回检查报告单,再回到诊室。医生在计算机上为患者开处方。患者持挂号票和医保卡到门诊收费处刷卡交费,按照门诊特殊病待遇规定,计算机自动计算出个人现金支付金额,参保患者直接在交费窗口交纳个人应付金额。

打印清单明细对于享受门诊特殊病报销并记录统筹基金个人台账的参保人员,且最高支付限额余额不等于零的参保人员,门诊收据上打印“门诊特殊病联网已结算”字样,该收据的“社保报核联”(蓝联)由医院留存,不提供给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医疗费联网结算看病就医结束后,定点医院打印《项目明细单》和门诊收据(红联)给参保人员。

办理退费已经通过门诊特殊病医疗费联网结算的参保患者,当用药后出现不适、过敏等不良反应,需要改用其他药物的,可以对三日内已进行门诊联网结算的药费做退费处理,请患者三日内持医保证、医保卡、病历本、药品、处方、明细、收据到医院指定科室进行办理。但以下两种情况不能退费:1.超过三日的“门特联网”药费不能退费。2.由于退费造成门诊特殊病医疗费总额低于“门槛费”的,不能退费,请参保人员谅解。

“门特”治疗费用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现金支付范围

2008年起付标准为1300元。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职工为85%,退休人员90%,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老工人为95%,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级以上退休劳模为95%。大额医疗救助基金支付比例:在职和退休人员为80%;老工人和企业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市级以上退休劳模为95%。

门诊特殊病患者现金支付范围包括:起付标准以下部分、个人自负比例部分和增付部分、自费部分以及超出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金额。

据了解,为方便参保人员看病就医,1月25日门诊特殊病医疗费联网结算医院又新增了27家,连同1月1日启动的200家,目前已经实现227家。新增的27家医院有: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东丽区军粮城医院、东丽区妇幼保健所、天津市第一医院、天津市河西区中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93688部队医院、天津大学医院、天津市西青区中医医院、北辰区中医医院、天津市永久医院、天津市渤海石油职工医院、大港泰平医院、东丽驯海医院、汉沽区社区医院、天津动力机厂职工医院、天津河北铁三院医院、天津市河西滨湖中医医院、蓟县供销社职工医院、蓟县逯庄子乡医院、蓟县洪伟友好门诊部、津南区咸水沽镇卫生院、天津市南开区体育中心医院、天津麦格眼科医院、天津市津京医院、开发区真情医院、天津市华泰医院。 

来源:每日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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