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市民所期待的《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今年施行,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市年满60岁无社会保障的老年人可以从2月下旬开始申领福利福利养老金,每人每月200元。
有关申领办法的具体细则将随后陆续向社会公布。
申领手续的办理
2月下旬可以开始,符合享受老年保障待遇条件的城乡老年人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二寸免冠照片,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申领手续,在社保所提出申请并填写《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个人申请表》。
享受老年保障待遇的条件
凡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且没有享受到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老年人均可以申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里的所说的“享受到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情况包括:享受机关、事业单位离休、退休、退职费的;按月享受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的;享受退养人员生活补助费的;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工亡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享受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贴的;享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移交地方管理军队干部退休金和无军籍职工退休金的。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男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自愿按照本市相关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凡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城乡无保障老年人都可以享受老年保障待遇。
领取待遇的时间
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将从提出申领的次月起享受老年保障待遇。
另外,对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在申领时间上十分宽松,只要在半年内到有关部门申领手续并经过核准,享受待遇的时间都从2008年1月份开始计算,领取时间是2008年5月份,5月份之前的养老金一次性补发。
来源:千龙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