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和参保居民的就医行为,银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制定并颁布《银川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办法(试行)》。
按照此《办法》规定,我市已有的14.8万已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城镇居民领到医保卡后,到医院可以刷卡就医。
参保居民与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协议
《办法》规定,参保居民应选择一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年度自愿签订服务协议,建立服务关系,并将签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指定所属的一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首诊服务机构,以获得基本医疗、双向转诊及公共卫生等服务。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服务与管理的要求,与银川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协议定点医院建立住院转诊绿色通道,为签约的参保居民统一提供方便、及时的住院转诊服务。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执行自治区药品“三统一”、药品零利润政策及社区卫生服务诊疗项目和收费标准,为参保居民提供规定的诊疗服务。目前,我市已有1610名参保居民与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协议。
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主动联系各劳动保障事务所,获得参保居民信息,使签约活动尽快全面展开。
参保居民住院时应持医保卡、本人有效证件等
该《办法》对门诊就医、住院、双向转诊、转外就医管理也作出相关具体规定。参保居民在门诊就医时,应持医保卡到签约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其指定社区卫生服务站获得规定内容的门诊诊疗服务。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居民,可由首诊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开通的绿色转诊通道,转至协议定点医院接受诊疗。
参保居民住院时,应持医保卡、本人有效证件等。急诊、急救的参保居民就近选择任何一家医疗机构就诊,如需在协议定点医院或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时,应在3日内将相关证件补充完整,交定点医疗机构补办医保住院手续。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协议定点医院应按日向住院的参保居民提供医疗费明细清单。参保居民出院后尚需进行相关治疗项目治疗及使用相关医用材料的,不得在本次住院医疗费中预先列支。出院时,需带与本次住院治疗相关的药品,不得超过7天量。
对参保居民转诊转院有详细规定
该《办法》规定,协议定点医院与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定双向转诊协议,确保居民大病及时住院治疗。恢复治疗及时转回社区,并反馈治疗意见,指导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好恢复期治疗工作。参保居民经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转院的,只按首次住院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支付一次住院起付费用;除急诊、急救外,参保居民未经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转院,直接到一、二、三级定点医院住院的,住院起付标准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相关规定执行。
因病确需转往区外医疗机构诊疗的,由宁夏医学院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或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开具转诊转院单,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方可转往区外医疗机构诊疗,危重病人可先转诊转院后补办手续。区外转诊、转院,只能按病情选择一所公立医疗机构,如需转第二所医疗机构,必须有第一所医疗机构的转诊证明。转诊、转院期限一般为30天,最长为3个月;超过3个月的,需按有关规定办理延期手续。
来源:银川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