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了双向转诊制度
www.yongyao.net  2008-1-28 11:01:44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最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制定了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转诊的实施意见,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对上转对口医疗机构的病员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并对转诊患者实行连续性管理,追踪问效。

时下不少地方都实施了双向转诊制度,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窘境,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

但据笔者调查了解,一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病人转至上级医疗机构后,就像踢皮球一样不闻不问了,这不仅影响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形象,而且不利于其持续性发展。

而今,哈尔滨市制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转诊实施意见,是想患者所想,急患者所急的好举措,它让两级医疗机构都担负起双向转诊的职责,让首诊医生对病人负责到底。病人康复治疗和连续性治疗由上级主管医生制订医疗方案,仍然回社区医治,这不仅减轻了病人的医疗经济负担,而且让社区医生提高了医疗诊治水平,留住了病人,提高了社区卫生机构的效益,为社区赢得了人气,整合了社区卫生资源。

但愿,哈尔滨市的举措,能给各地各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机构有所启迪和反思,让双向转诊患者得到追踪问效,既享受优质医疗,又减轻医疗负担,从而提高疾病诊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取得双赢效益。

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