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湖北出台老年人医疗优待措施
www.yongyao.net  2008-2-27 15:53:46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25日,湖北省卫生厅发文,重申落实老年人医疗优待有关措施。

通知要求:老年人到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民营和个体诊所)就医,应当享受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住院的优待。各医疗机构挂号处、就诊室、收款处、药房、住院部等窗口应悬挂或张贴“老年人优先”标志,对老年人优先照顾;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在门诊和医院的重点部门设立导医服务,老年人就诊时可以得到优质的引导就医。

通知强调,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到医疗机构就诊,一律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安排惠民医院或惠民门诊所在医疗机构,每年为辖区内百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免费提供一次医疗保健服务;老年人到医疗机构看病,医疗机构凭有效证件(老年人优待证、居民身份证、医保证、退休证等)提供优待服务。

去年5月,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修改(湖北省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的决定》,至目前,仍有少数医疗机构未贯彻执行。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