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隆医保卡买药去卖钱
药店网络维护员被判十年刑
利用担任药店网络维护员的便利条件,在药店的计算机上安装键盘拦截程序,窃取他人的医保卡信息,再让同伙持“克隆”出来的新卡刷卡买药后,低价卖出。日前,贵阳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此前息烽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对息烽县的龚祥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一万元罚金,其两名同伙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六年、三年。
2006年11月,龚祥利用其担任贵州福安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网络维护员的工作便利,先后在该公司的宝山、小河分店及息烽县康德大药房等药店的计算机上远程安装键盘拦截程序,并由此窃取到贵阳市区域内参加医疗保险人员鲍某、颜某等人的医保卡的磁条信息。
之后,龚祥再利用所窃取的信息克隆出新的医保卡交由其同伙赵袁林、赵本富到贵阳市医保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后低价出卖,所购药品共计价值58462.10元。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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