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二药案民事索赔部分补充开庭,中山三院提出对2006年4月19日开始使用假药之后的医疗费愿意赔偿,患者之前的医疗费不予赔偿。
昨天上午,轰动一时的齐二药案民事索赔部分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补充开庭,中山三院出示了卫生部和国家医药管理局联合出具的调查结论,调查结论公布了与假药有关的病人名单,名单显示,齐二药案只有8名受害人完全与假药有关,2人与假药有一点关联,其余的与假药无关。
据参与庭审的人员透露,在昨天的补充开庭中,中山三院还提出,2006年4月19日开始使用假药之后的医疗费愿意赔偿,患者之前的医疗费不予赔偿。
昨天出庭的除了中山三院、广东省医药保健公司和金蘅源医药公司三被告外,还有多名原告及其代理律师,齐二药仍然没有出庭应诉。
昨天在法庭上,中山三院的代理人向法庭出示了卫生部与国家医药管理局早前到医院联合做的调查。调查结论公布的名单显示,只有8人完全与假药有关,2人有点关联,其余患者则与假药完全无关。针对这一调查结论,有原告的代理律师质疑,这个调查只是内部行政行为,对外没有法律效力,而且上述两参与调查的机构也不是鉴定机构;也有原告律师提出,为什么事发两年后才出示这份调查,不承认这份证据的真实性,何况这份调查只有复印件,法庭没有出示原件。
昨天参与庭审的只有涉案当事人,没有媒体到场,据参与庭审的人员透露,昨天补充开庭的另外一个重要事项是,中山三院方面提出,只承认2006年4月19日开始使用假药之后产生的医疗费,之前的费用不予承担。有原告律师认为,患者的病情有连续性,4月19日之前的医疗费也应该由中山三院承担。
据悉,本案将在近日宣判。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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