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山东确定新农合补助标准 参合农民补助达到人均80元
www.yongyao.net  2008-2-29 17:33:40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今天记者从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暨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山东已确定新农合补助标准,并计划到明年逐步提高。

据了解,国务院已确定从2008年起,各级政府对参合农民的补助达到人均80元,农民个人缴费由10元增加到20元,可以在一年到位,也可以分两年到位,在两年内都要提高到人均100元。

根据国务院要求,我省各级政府对参合农民的补助要达到人均不低于60元,省财政在中央补助的基础上,对济南、淄博、东营、烟台、威海5市每人每年补助18元,对潍坊、济宁、泰安、日照、莱芜5市每人每年补助27元;对枣庄、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6市每人每年补助42元;市、县(市、区)两级在中央和省补助的基础上,对参合农民的补助要达到省里确定的标准,各市要统筹考虑县(市、区)的情况,合理确定具体补助标准,重点向财政困难的县倾斜。

2009年,在中央补助的基础上,省、市、县(市、区)财政都要相应调整补助标准,确保各级政府对参合农民的补助不低于80元。参合农民今年缴费维持原标准,2009年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从2009年起,全省逐步统一实行住院统筹加门诊统筹模式,统一门诊和住院统筹分配比例,统一起付线和封顶线,统一药品目录和诊疗目录,统一补偿比例。

来源:山东新闻网-济南时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