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82岁了,也能像那些有医保的人一样,有卡有本子看病,开心啊!”家住松江路的王秀菊,两个孩子一个下岗,一个支疆,生活都不宽裕,看病吃药成了她很大的负担。“现在参加医保,可以报销一半费用呢!”王阿婆拉着上门来的杨浦区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手,乐呵呵地说个没完。
今年1月1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正式启动。记者今天从市医保局获悉,去年12月20日至今年2月18日,本市各街道(镇)医保服务点共受理参保登记18.5万人,其中约17.4万人已通过审核,11.1万人缴纳了参保费用。与此同时,市医保事务中心为约120万名城镇居民集中办理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包括原已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此次转入城镇居民医保的10万名高龄老人、老年遗属、重残人员,以及约110万名在校学生。在校学生的缴费工作正随开学全面展开。
记者另从正在运行的居民医保结算系统了解到,今年1月1日起,本市居民医保如期实现了参保人员“持卡就医,上网结算”。至2月15日,共有居民医保参保人员11.33万人在全市506家定点医院拉卡就医,其中中小学生和婴幼儿7.24万人;结算总医疗费用4930.34万元,其中门急诊2443.78万元,住院2486.56万元。
“目前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工作进展顺利,结算系统运行良好,相关政策和操作不断细化和完善。”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建立居民医保制度,标志着本市已形成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大基本制度构成的,能基本覆盖所有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据介绍,本市城镇居民医保《试行办法》具有覆盖人群广泛、保障水平适宜、增强政府责任和注重政策衔接4个特点。在制度上实现全覆盖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疾病风险、各方承受能力,重点保住院,兼顾门诊医疗,在坚持个人缴费的基础上,由政府对参保居民按人头给予普惠性补贴,并将已先期出台的高龄老人、老年遗属、重残人员、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医保办法归并整合,一同纳入居民医保。
市医保局今天特别提醒符合参保条件、尚未办理参保手续的本市居民,本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登记受理的截止日期是3月20日。
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