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从今年起,我省将在南昌、九江、赣州、吉安等4个设区市开展试点,连续5年每年招聘约100名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每名执业医师聘期5年。5年内,对受聘执业医师按每人每年两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据悉,招聘人员将作为乡镇卫生院正式职工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人事关系转入招聘的乡镇卫生院。5年聘用期内,工资福利等从专项补助中支出;5年聘期结束后,工资福利等由地方解决。没有编制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可超编接收。
来源: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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