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经过积极申报,我市近日被确定为国家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之一。
为解决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我市把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来抓,通过认真准备、积极向省政府和国务院申报,经国务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并经国务院同意,我市被确定为国务院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市之一。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主要解决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问题的医疗保险制度。建立此项制度是我国在建立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农合制度之后又一重大举措,对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市成为试点城市后,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文件)精神,坚持国务院确定的试点原则和基本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周密测算,严格按照低水平起步原则制定试点方案和各项配套政策。
来源:人民网-河南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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