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全省将逐步推广试点将18岁以下的学生都纳入医保范围。目前,成都、自贡、攀枝花、德阳、绵阳、广元、
内江、乐山、南充、眉山、资阳、阿坝羌族藏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等13个市州已被确定为试点市(州)。
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学生包括中专、高中、中职等中等学校、以及中等学校以下的学生。对每个参保学生,政府每年补助
80~85元,学生只需缴纳15~20元,就可享受每年参保额为100元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学生参加医保,由家长和学生自愿,不强迫。教育部门将
遵循“学校动员、银行交费、学校登记、服务挂钩”的原则来执行,学校不能“统一组织”,但必须做好其他服务工作,以便学生更好地享受
医保服务。按照安排,2008年底,13个试点市(州)的参保学生将不低于70%。
此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家长自愿的基础上,可选择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高等学校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的问题,目前国家正在制订政策。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精彩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常见药品专题
常见疾病专题
药品
疾病
药企
药店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