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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08年“新农合”全面覆盖全区农村居民
www.yongyao.net  2008-3-5 13:04:30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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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合率将达85%以上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姚琳)2月29日,2008年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自治区副主席李康出席会议并讲话。

记者从会议获悉,今年是我区“新农合”制度全面覆盖全区农村居民的第一年,自治区政府将“新农合”列为为民办十件实事之首,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即全区以县为单位参合率达85%以上,基金使用率达85%以上,农民受益率达40%以上,参合农民平均住院补偿率达40%以上。

为此,我区将增加对“新农合”的投入,参合农民获得的补偿待遇也相应增加。农民在乡、县、县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5%、45%和35%。此外,如果参合农民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民族医药来诊疗疾病,报销比例也将由原来的5%提高到10%。从今年起,一年内住院补偿基金封顶线从原来的4500元提高到1万元。门诊治疗、用药的费用也首次纳入补偿范围。按照原来的补偿方案,参合农民的门诊费用从家庭账户资金中扣除,用完为止,不再进行补偿。但从今年起,一年内门诊治疗、用药费用累计超过3000元的,可以纳入住院补偿范围给予补偿。

“新农合”筹资标准也有变化。至2007年,全区“新农合”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0元,自治区财政补助11元,市、县财政补助9元,农民自筹资金为10元。今年,农民自筹资金10元不变,中央财政补助提高到40元,自治区、市、县财政提高到30元,因此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了80元。筹集到的“新农合”基金将分住院补偿基金、门诊补偿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三部分。住院补偿基金占总基金的70%,主要用于解决农民因经济困难不敢看病或看不起病的问题;门诊补偿基金占总基金的20%,主要解决参合农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的问题;风险基金是为防止“新农合”基金出现透支而设立的,占总基金的10%。

全区各市政府分管领导,卫生、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参加“新农合”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其卫生、财政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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