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从今年起,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逐步统一到门诊统筹与大病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上来,对原已建立门诊家庭账户的地方,要逐步取消家庭账户,到2010年,家庭账户要全部取消。
据称,此举目的一是充分体现新农合互助共济精神原则,二是提高参合农民的报销待遇水平。
从2003年起,我市开始推行新农合试点,试点区县(自治县)在农民门诊看病报销方面出台了不同的政策。目前,39个区县(自治县)中主要存在门诊统筹、家庭账户两种不同的资金使用方式,大约各占一半。
门诊统筹即把农民缴纳的参合资金纳入新农合基金,不论参合农民当年是否看病拿药,参合资金都将作为基金的一部分使用。而家庭账户则不同,参合农民自己缴纳的钱被以家庭为单位建立账户储存起来,供家庭内部的农民个人看门诊时使用。
“家庭账户里的资金没有充分有效地使用,不能体现互助共济的精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加之“新农合”本身筹资水平不高,保障水平比较低,参合农民的门诊报销待遇难以提高。
形成门诊统筹与大病统筹相结合的“新农合”补偿模式,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在分配新农合基金时,将“新农合”基金统一划分为门诊统筹基金、大病统筹基金和风险基金。门诊统筹基金按基金总额的30%设立,大病统筹基金按基金总额的60%设立,风险基金按基金总额的10%设立。
同时,还要适当提高补偿比例和补偿封顶线,更大限度地提高农民门诊报销待遇水平。从今年起,各区县(自治县)每年基金结余要控制在15%以内,把当年基金的绝大部分都用在看病就医的农民身上。
目前,我市新农合覆盖面达到了39个区县(自治县),参合农民达到2008万多人,参合率超过了全市农业总人口的85%,提前实现了国家提出的到2010年新农合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
来源: 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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