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护士条例》5月12日将实施 要做好准备工作
www.yongyao.net  2008-3-18 14:46:55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护士条例》将于5月12日起施行。卫生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加强领导,对照《护士条例》的规定,做好各项实施准备工作。

该通知要求,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好有关护士人力配备、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和加强执业护士管理等方面的责任。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研究并解决辖区内护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依据《护士条例》的规定,建立护士执业注册制度,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促使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护士队伍建设,规范护士护理行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护士要认真学习《护士条例》,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正确执行《护士条例》的各项规定,明确所肩负的责任和应履行的义务。通知还提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护士条例》。

来源:健康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