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召开的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获悉,一系列新政策将使农民就医更有保障。
从今年开始,新农合的人均筹资水平将由现在的50元增加到100元,其中对参合农民的财政补助由40元提高到80元。参合农民的个人交费标准将从2009年开始,由目前的10元增加到20元。
我省将启动新农合定点医院的评议制度,医院如果让农民看病花冤枉钱,将被取消新农合定点资格。
对于经济特别困难的农村患者,相关部门将采取预付、垫付或医前救助的方式,让其能够及时享受到救助。对于因患大病,经过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仍然较多的,将给予二次救助。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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