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主城区的参保人到定点医保医院购买部分药品,价格将有可能比现行价格更低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士昨天透露,目前,我市正在酝酿对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的药品进行价格限制,节余出来的医疗保险资金可以用于提高参保居民看病报销比例,最终让更多参保居民受益。一旦确定实施,将先期在“医保医院”试点。
部分定点医院过度用药
“药品价格虚高会增加参保人的负担。”该人士介绍,虽然现在医保管理部门等机构通过协议,对所有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用药行为进行管理,但这种管理对医院的限制力度过小。目前,各种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仍然存在着过度医疗、过度用药的行为,以获取更多的医疗收入,加重了医保病人自己承担的医疗负担。
市医保中心介绍,以去年上半年市级统筹区医保定点医院医疗费增幅排名为例,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在一级医院平均医疗费增幅排名前10名的医院中,最高的增幅达到了429.15%,最低的增幅为28.11%。而在二级医院中,最高增幅为73.82%,最低增幅为23.82%。
市医保中心解释,平均医疗费是指去年上半年该医院平均每一人次住院所花费的医疗费用。由于部分一二级医疗机构对医疗费用控制管理不到位,存在着用药超范围、超剂量,重复检查、重复治疗等现象,造成了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也造成医保基金支出的增长。
挤掉“水分”降低支付金额
据了解,我市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分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三部分,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分别为1115个,中成药品种911个,民族药品种50个。其中,西药部分甲类品种有315个,乙类品种有800个;中成药部分的甲类品种有135个,乙类品种有776个。
“对医保报销目录的药品进行价格限制,主要是挤掉药品中的‘水分’。”该人士说,我市正在酝酿采取一种适当的形式,介入医院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流通、采购环节,对部分纳入医保报销目录里的药品以及医疗器械进行价格限制,通过市场调查、统一药品招标采购来确定部分医保药品的最高价格。
该人士称,届时,医保管理部门将全面参与到医院的药品采购、诊疗方案治疗等具体工作中去,最大限度地降低患者负担和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金额。对于医保基金的节余,今后可考虑提高参保居民看病报销比例。
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