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贵州省卫生系统召开的有关会议上获悉,贵州省将加大力度打击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行贿行为,对行贿企业要取消投标资格,对认定为具有商业贿赂行为的,要禁止其行为发生地的医疗机构两年内采购其产品,同时还会公布具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名单。
据悉,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仅破坏了医药购销秩序,而且严重腐蚀了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据统计,2006年3月至2007年12月,贵州省卫生系统从业人员在自查自纠期间上交不正当所得380.6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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