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1次缔约方大会(COP11)暨《京都议定书》第1次缔约方大会(COP/MOP1)部长级会议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开幕。来自世界各国的110多位部长和副部长级官员将就启动《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谈判等重要议题展开讨论。
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王金祥在发言中提出了中国对于全球合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5点基本主张:
一是要坚持公约的指导作用。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所确立的各项基本原则,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是一切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京都议定书》是体现这一基础的成功范例;
二是要在可持续发展的框架下采取行动。在发展经济、消除贫困、改变不可持续的奢侈消费方式、走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相协调发展道路的同时,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应对气候变化挑战;
三是要高度重视技术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重要作用。对此,中国提出两点建议:一是探讨建立有效的技术推广机制。这种机制既要符合市场规律,又要从气候变化、实现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降低技术转让成本,使广大发展中国家买得起、用得上;二是开展互利技术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所需要的不少关键能源技术尚在研发之中,应该依靠国际社会广大成员国的合力,抓紧取得突破性进展;
四是要正确把握适应与减缓气候变化的平衡。减缓与适应是公约前进的两个轮子,两者缺一不可。中国呼吁今后谈判更加重视适应问题,并加紧制订有关这一问题的工作计划;
五是要把重点放在具体行动上来。我们已经有了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有了众多决定和行动计划,但是最重要的是落到实处。中国呼吁发达国家应当切实履行自己的承诺,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应对气候变化的技术和资金。需要探讨更多的适合各国国情并能充分调动各国积极性的国际合作机制,使政府和私营部门参与到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特别是类似清洁发展机制这种创新的、双赢的国际合作中来。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