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处理“齐二药”制售假药案 21人被严办
2007年8月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齐二药”假药案,对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二药公司”)总经理尹家德,副总经理朱传华、郭兴平,化验室主任陈桂芬,药品采购员钮忠仁提起公诉。
今日,法院将宣判此案。
由于本案5名被告的严重失职,导致该齐二药公司于2006年3月将假冒丙二醇辅料用于生产了批号为06030501的亮菌甲素注射液。2006年4月,该批药品被位于广州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应用到患者的治疗中,导致15名患者出现急性肾衰竭或者神经系统损害等“二甘醇”中毒的症状,其中13人死亡、2人病情加重。
5名被告人在庭审中都承认了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事实,但也分别作出了自己的辩解。
今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此案进行宣判。
"齐二药"案被告的实话令人心惊肉跳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8日开庭审理“齐二药”假药案刑事部分。5名被告在法庭上实话实说———分管药品质量的副总说“公司有惯例,检验不合格的也按合格的出报告”;负责验药的化验室主任自称“从未学过化学”;分管采购的副总说他们拥有的“国家权威GMP认证是花钱买的”……这些令法庭数度哗然的证言,无不令人心惊肉跳。(8月10日《北京青年报》
“齐二药”假药案酿成了63名受害者13人死亡的悲剧,悲剧的制造者首先是齐二药的大小涉案人,是他们利欲熏心,胆大包天,视患者健康如儿戏。其次,相关药监部门假认证、乱认证、玩忽职守,某些助纣为虐的涉案官员其实就是帮凶。
痛定思痛,当前必须整饬药监部门乱象,让药监部门回归其本质使命,无论是“齐二药”假药案还是“欣弗”事件,都暴露出药监体制的巨大漏洞。比如,对行政许可项目的监督管理有缺陷,审批权力配置不科学、制约不合理、运行不公开、监督不到位。“运行不公开、监督不到位”正是药监部门权力寻租的猫腻所在,如何祛除之?不妨借鉴别国的一些经验。比如,为保护与食品有关的公众健康和消费者利益,2000年4月,英国成立了一个独立的食品安全监督机构———食品标准局(FSA),该局遵循三个指导性原则:消费者至上;开放性和参与性;独立性。可以期待的是,开放性和参与性是遏制公权私用的有效武器。
此外,必须持续严苛地打击药价虚高,整饬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药价虚高,民怨沸腾,单纯的行政性降价,不能从根本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因为其症结在于,医药行业现行体制与医药消费属性的矛盾。更可怕的是,在利益分肥的本能驱动下,医院和医药公司乃至一些医保机构,纷纷嗜利自肥,把药品当作敛财的工具。因此,面对药品在流通中“层层批发,层层加价”的现象,面对各种利益主体嗜利本能,必须严肃法纪,重拳打击。
类似的悲剧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这样的代价我们再也承受不起了。唯有下大力气进行医药流通体制改革,并从整体上推进医疗体制改革,“齐二药”假药案那样的荒唐而惨烈的故事才可望不再上演。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