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原副院长肖云良因涉嫌贪污、受贿152万余元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审。检方指控,肖云良为了扳倒医院院长,向一名医企高管索要了80万元贿赂当作“疏通费”。对此,肖云良当庭翻供予以否认。
五年内贪污受贿152万
肖云良现年52岁,研究生毕业。在任朝阳医院副院长期间,他前后分管过医院的后勤、人事、财务和物资。除了这个身份,肖云良还曾任北京医德林经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该公司是朝阳医院下属的一家“三产”公司,属于朝阳医院所有。
检方指控,肖云良于2001年1月至2006年5月间,利用担任医院副院长和公司法人代表,负责医院财务、基建、公司全面工作等职务便利,以支付设计、制作费的虚假名义,采取用伪造的发票进行平账和重复支付工程款等手段,将朝阳医院和北京医德林经贸有限公司42.8万元公款据为己有。
此外,肖云良还利用担任医院副院长的职务便利,分别于2002年8月间,在本单位与北京京棉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医院合作过程中,为该医院提供帮助,收受该医院给与的一辆价值29万余元的帕萨特轿车;于2006年5月间,向与本单位有业务关系的北京鸿瑞兴生物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北京天士力医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王瑞明索要80万元用于个人消费。
被指花钱托人举报院长
在上述款项中,最后一笔80万元的受贿款比较特殊。法庭上,公诉人称,肖云良的真正目的,是花钱托人向有关部门递交材料,举报他的直接领导。公诉人当庭举证,肖云良在审查起诉期间曾供述,2006年初,他和当时的医院院长关系紧张,且医院开始查他的账。于是,他委托一个朋友武某帮忙把举报院长的材料递到有关部门,并为举报一事准备了80万元“疏通费”。
昨天,肖云良当庭翻供否认了这一切,并拒绝谈及举报院长的事。当公诉人对他追问时,他始终回避,并“提醒”公诉人:“你问的问题已经超出本案了。”
此外,肖云良否认自己受贿。他称,那80万元钱是他帮武某向天士力副董事长王瑞明借的,并非索要,更不是用来举报院长。对于自己在检察机关的供述,肖云良解释说自己当时“头脑比较混乱”,不记得说了什么。
“你向王瑞明借款为什么不打借条啊?”听到肖云良关于借款的辩解后,公诉人问道。“我当时忘了。”肖云良回答。
“你作为主管财务的副院长,这点常识都没有吗?”公诉人不接受肖云良的辩解,出示了王瑞明的证言,王瑞明称那80万元是肖云良向他要的,且武某也在证言中承认,肖云良给他的不是借款,而是用来举报院长的费用。事后,武某还给肖云良发短信暗示院长会走,并提到“大局已定,材料已转”。
但实际上,朝阳医院院长一直正常工作。
庭上辩称自己劳苦功高
昨天,肖云良对于其他指控基本上也都予以否认,并向法庭讲了很多“工作业绩”:“我在医院改扩建工程中,为医院节约了许多费用,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
对于被控贪污的部分款项,肖云良称是自己的工作失误;对于钱款去向,他说是为了工作而请客吃饭及送礼。而对于自己此前在检察机关供述将钱款用于个人消费一事,肖云良解释说自己当时“头脑混乱”。
对此,公诉人予以反问:“你混乱了一年,就今天清醒了吗?”公诉人同时提醒肖云良注意自己的认罪态度。对此,肖云良没有作答,直到庭审结束,他都没有认罪。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