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市民关注的医疗体检机构收费标准混乱的问题,昨天,北京市卫生局表示,本市现行的医疗体检收费执行三种收费标准。
市卫生局副局长邓小虹介绍说,因为医院体制的不同导致了目前的医疗体检收费标准存在着差异。
目前,本市现行三种医疗体检收费标准:一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普通医疗服务执行的政府指导价(即政府定价),各医院可以根据本医院的实际情况执行,但不得高于政府指导价格。目前,本市大多数医疗体检机构执行的都是政府指导价格。二是少数非营利性三甲医疗机构经主管部门审批成立了“特需医疗部”,在特需医疗部开展的体检医疗服务价格,可由医院自主定价,其体检服务价格高于政府指导价(特需服务定价)。第三种是营利性医疗体检机构的服务收费,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随市场变化而自主定价,也叫作“自主定价”。
记者了解到,按照政府指导价,心电图等常见体检项目的收费,一般市民都可承受。如心电图检查为20元,空腹血糖4元,宫颈刮片4元等。
邓小虹表示,无论是何种类型的收费,各类医疗体检机构必须将体检项目、收费价格进行公示,做到价格公开、透明。此外,市物价检查部门也将经常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收费进行检查,如发现多收费、乱收费的行为将给予严厉的处罚。
如果一个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被认定具有商业贿赂行为,日后其经济效益将受到极大损失,省内医院两年内都不得销售其产品。
近日,省卫生厅提出将严格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省卫生厅提倡,我省各地、各单位应积极推行以政府为主导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规范集中采购药品目录,健全科学的药品评价体系,减少药品的流通环节。
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药品的监督,严格执行采购合同,确保集中采购“阳光操作”。
对依法认定的具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禁止省内医疗机构两年内销售其产品,并对收受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或其代理人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卫生从业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对案件暴露出的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将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来源:辽一网-华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