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从化市太平镇何家埔村村委主任、从化市十二届人大代表何焕齐因尿毒症住进了从化市中心医院,在吃了一位陌生女子的药后病情突然加重,于抢救中死亡。何的家属向法院起诉医院,几经周折后获赔5万余元。
但何的家属仍然不服,再上诉,昨日广州市中院宣布维持原判。
2003年1月29日,46岁的何焕齐在广东省人民医院诊断为肾衰竭尿毒症初期。2月25日,何焕齐住进从化市中心医院(原从化市人民医院),入院后诊断主要病症为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初期。
2003年5月10日晚上8时许,一名湖南籍女子段发娥来到医院,称要探望病人何焕齐,但是何的家人则表示,从来都不认识这名“段发娥”。在从化市中心医院护工罗丽萍的带领下,段发娥进入病房。在没有病人家属在场的情况下,段发娥用“哈磁五行针” 给何焕齐进行治疗,并让她吃了保健品“初乳宝”等。
谁料,当晚9时,何焕齐出现心衰表现,呼吸困难,医院对其采取强心、利尿、平喘等抢救治疗,何焕齐的症状仍无改善。晚上11时,医院对何焕齐进行血液透析,在血液透析过程中,何焕齐因抢救无效于晚上11时40分死亡。
之后,何焕齐的丈夫何满光两次向广州市卫生局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广州医学会和广东省医学会均认定本病例不是医疗事故。
何满光等向从化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从化市中心医院赔偿各种损失逾41万元。最后,广州市中院判决从化市中心医院赔偿51511.9元给原告。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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