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08年奥运会期间我市不发生药源性兴奋剂事件,营造“奥运在北京,观光到大连”的良好城市环境,昨天,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会议要求,自即日起至今年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兴奋剂专项治理,核查药品生产,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违法行为。
会议明确了禁止零售的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原料、单方药品308种;列入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需加注“运动员慎用”字样的中成药1227种、西药459种;对列入兴奋剂目录的单方制剂必须凭处方销售及对含有兴奋剂的药品复方制剂要严格按照现行药品分类管理的规定。
同时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对于含兴奋剂的药品(包括单方和复方制剂)没有在说明书或标签上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的,一律不得在全市范围内销售。对未按规定清理到位而发生药源性兴奋剂事件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对法定代表人和相关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药品监管部门要组织对重点区域(运动员训练场馆、驻地,有关路线、交通要道,繁华商业区、旅游景区、出入境口岸等)、重点单位(药品零售企业等)的所有含兴奋剂的药品(包括单方和复方制剂)是否在说明书或标签上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进行集中检查。
会上,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及重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分别签订了《兴奋剂治理工作责任状》;大连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向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兴奋剂治理工作的倡议书”。
在2008年奥运会期间,有效规范兴奋剂的生产经营秩序与遏制其非法使用,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是我国对国际奥委会的庄严承诺。希望市民对我市兴奋剂治理工作给予监督,监督举报电话:96111。
来源:大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