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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冒充药品按假药“定罪”
www.yongyao.net  2008-4-23 10:45:25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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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的宣传广告太多,令人目不暇接、真伪难辨;保健品堂而皇之地冒充药品,从而贻误了病情……”近年来,人们关于这些涉药问题的呼声似乎越来越高。

连日来,部分市人大代表围绕《药品管理法》对我市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进行了视察。就以上涉药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出答复:年内,这些问题在我市将从源头上得到整治。保健品冒充药品的,将按假药“定罪”。

从4月14日开始,部分市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米志芳的带领下,就我市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监督检查。在视察的同时,代表们对“药品虚假广告”、“保健品冒充药品”等涉药问题给予了充分关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宋华就此给予答复:今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的行为,对其中含有药品成分且宣传功能主治的,向标示生产地审批部门发函协查,对属未审批的,将按假药处理。该局还将利用视频广告同步监控设备,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广告的监控和取证,一面继续做好对违法药品广告向工商局的移交工作,一面对发布虚假广告严重的药品,采取告诫谈话,加大对经营单位执法监督和药品抽检力度,对拒不整改的,予以扣押。如此一来,将从源头上对这两类群众反响强烈的涉药问题给予严厉的打击和遏制。

在连日来的视察中,代表们先后来到澎健药业有限公司、抚矿集团总医院、辽宁同兴医药有限公司及清原英额门镇卫生院等处进行监督检查。代表们对药品生产企业管理严格、环境优良、秩序井然,医疗机构和药房对药品的存放和管理规范、标准给予充分肯定。代表们表示:“人吃五谷杂粮,谁能不生病?我们必须严格地监督好‘涉药’关,这不仅是为人民群众,也为我们自己负责。”

据统计,目前我市共有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7家,药品经营企业556家,县以上医疗机构70家,我市的药品监管工作走在全国、全省的前列。

来源: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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