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即便医保卡上有几千甚至上万元的钱,住院还得交押金。但从5月起,医保卡余额在3000元以上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可以抵顶住院押金了。
5月12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疗生育保险处了解到,近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办法》。
该《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3000元以上者,定点医疗机构可为其抵顶住院押金。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可扩大用于支付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成员门诊费用,实现家庭互济。
据介绍,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8年来,各项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基本平稳,个人账户余额结余较多,截至去年底,全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积累25亿元。但个人账户基金具有个人所有属性,当初政策规定只能用于门诊看病和药店购药,目前随着个人账户结余数量的增加,我区从实际出发,适当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开支范围:即以卡抵“现”和家庭成员互助互济。
“如今,到商场买衣服,到超市买日用品,只要带一张卡就可以。但是,在医院里医保卡却没有那么大的‘神通’。不少职工医保卡里有好几千元,有的老职工甚至有上万元,但在办理住院手续时还必须缴纳押金,这不合理。”首府退休职工杨万才说,以卡抵“现”支付方便了百姓,医保卡家庭互济更合情理。他说,老伴参加的是城镇居民医保,这回到门诊看病可以用他卡里的钱了,感觉给家里省下不少开支。
记者电话咨询了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自治区中医院的住院部负责人,他们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相关文件。目前患者住院押金是现金支付,等患者出院时,医院再询问患者是否使用医保卡里的钱。如果患者愿意使用医保卡里的钱,就可以抵顶押金。如一患者住院花了1万元,住院押金交了5000元,出院时,通过社保核算,本人应支付2000元,如患者同意并且医保卡里有足够的余额,医院可以全额退还患者交的5000元押金,然后从医保卡里划出2000元抵个人应支付费用。本次住院该患者就等于没有支付现金。
来源: 乌鲁木齐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