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5·12国际护士节”,国务院颁布的《护士条例》也于昨天正式施行。根据《条例》的要求,3年内天津市医疗机构的护士配备标准将达到国家规定的床位与护士1:0.6的标准;同时还要逐步提高护士队伍整体素质,到2010年,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将不低于30%。
近年来,本市进行了卫生资源调整,各医院的固定病床床位数一直处于上升趋势。据统计,2004年全市每千人拥有病床4.39张,比2000年增加了0.16张;而全市每千人拥有护士数量2.09人,反比2000年减少了0.15人。
2005年,全市平均每张病床只有0.3个护士,医生护士比只有1:0.79,分别低于卫生部平均每张病床配备0.4个护士、医生与护士比例1:2的标准。这就导致了护士们经常忙得“晕头转向”,很多患者却因为护士不能提供个性化的针对性服务而对医疗服务表示不满。
国务院颁布的《护士条例》规定,医疗机构3年内护士配备标准必须达到床位与护士1:0.6的标准,并严格禁止医院聘用临时护士。
根据这一标准,本市3年内将达到3个护士负责5个床位的标准。同时,本市还将逐步提高护士队伍整体素质,到2010年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将不低于30%,三级医院工作的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将不低于50%,二级医院工作的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将不低于30%。
现在,医疗机构的护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护士的合法权益缺乏法律保障就是其中之一。目前护士工作压力很大,还有可能受到患者家属的责骂甚至殴打,长年以来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对他们实行保护。
根据新施行的《护士条例》,扰乱医疗秩序,阻碍护士依法开展执业活动,侮辱、威胁、殴打护士,或者有其他侵犯护士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医院还要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等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分析两原因让护士流失
护士短缺的原因,一方面是对护理工作的认识、重视和支持不够。一些医院“重医疗,轻护理”,一实施“减员增效”就将一部分护理人员进行岗位分流。有的医院为降低人力成本,以临时工的方式和待遇聘用护工,严重影响了护士队伍的稳定和发展。造成护士数量不足的另一个原因是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方面的问题。有些医院护士虽多,却不在临床一线工作,护士的工作量、劳动强度、技术和风险程度与其收入、晋升等不成正比。劳动价值与报酬的不匹配,造成很多人不愿意当护士,当了护士的人又想离开岗位。
来源:每日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