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长沙市民如果在长沙市内购买到假药,能出具真实合法票据的,就可以在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得全额退款了。日前,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向社会进行四项承诺,推行“三制”。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用药安全和消费权益,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向社会进行四项承诺,推行“三制”。四项承诺内容包括:一是在本市范围内购买的假药,能出具真实合法票据的,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退回药款;二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对假劣药品实名举报后,将派人在24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处理,7个工作日内反馈查处情况;三是发现媒体发布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及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查处,对拒不改正的虚假药品广告,实行产品“停止销售”强制措施;四是对本系统干部职工发生不廉洁行为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三制是:首问责任制,即服务对象来访时,机关在岗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要求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都要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不允许出现推诿扯皮;一次性告知制,即指服务对象来访,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所办事宜需要的条件、依据、时限、程序、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让服务对象多跑路;指导不力问责制,即执法人员对企业的某些工作进行过现场指导,比如生产企业的GMP认证、经营企业的GSP认证及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等进行指导,如果企业没有通过认证达标,除企业自身的责任问题,还要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指导不力责任。
为很好地兑现承诺,长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辖区内所有零售药店、医疗机构醒目位置悬挂、张贴药品质量举报电话(0731-8633315)和行政违纪举报电话(0731—2581038),并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假劣药品举报投诉的登记和受理。接到举报投诉的人员,应在1小时内向承办部门负责人报告。承办部门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对实名举报并留有联系方式的,7日内反馈查处情况。
同时,该局执法人员还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购药请上正规单位,切莫轻信展销会、健康讲座、上门推销、邮寄等形式的药品销售。[稿源: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