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5·12国际护士节,国务院颁布的最新《护士条例》今起正式实施。佛山卫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也将加大执法和管理力度,促进佛山护理事业的发展。前日,记者采访了佛山市护理学会理事长、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张莉,对新的《护士条例》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目前佛山各医疗机构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护士配备不足情况。而最新条例首次对护士数量配备不足的医疗机构提出了惩处的法律依据。根据新条例,医疗卫生机构的护士数量配备不能低于标准,在三年的缓冲期内要达到病房床位与护士比例为1:0.4的最低标准。否则将被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核减其诊疗科目,或者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
将建护士职业记录档案
张莉介绍说,新的条例强调了护士的义务和工作职责。比如在执业护士注册方面,延长了注册周期为5年,减少了很多繁琐的行政工作;同时,新条例还要求建立护士职业记录档案,将护士职业生涯中所受到的表彰、奖励、指令性任务以及处罚、处分等等都放到职业信息系统里面,这样一来,护士转岗调动或有各种其他需要时,职业生涯的记录都能调用,这对护士来说起到更好的约束作用。
张莉介绍说,新条例为医疗机构自律提供了标准规范,也为行政管理部门提供了监督和执法的有力依据。她希望有关部门尽快针对条例制定细则,出台相应附件。比如医嘱的问题,护士被给予了质疑医嘱的权利,但同时也有一个相关的问题:当护士的知识、能力、专业素养没有达到提出问题的水准时怎么办?护士会受到很多限制。如果无法达到识别医嘱是否有问题的时候,应负有怎样的责任?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细化。
张莉还认为,为了让护理往专业化发展,相关细则应该强调建立与“医嘱”相对的“护嘱”。比如护理的级别、饮食、卧位等应该都是护士独立完成的工作。护士根据患者的自理能力,来决定护理的级别,而不是由医生来决定。
来源:- 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