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常州市深入开展兴奋剂规范和治理工作方案》,将从严从重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兴奋剂的违法行为,规范兴奋剂生产、经营行为,确保我市药品生产、经营环节中不发生药源性兴奋剂事件。
常州药监部门将对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兴奋剂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进行检查,督促涉及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药品的生产企业,在标签或说明书上加注“运动员慎用”标识;对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经营涉及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的药品标签或说明书是否加注“运动员慎用”标识进行检查。
常州药监部门将于5月28日前组织对辖区内涉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违法行为严格处罚:对未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对已取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但违法生产、未按规定渠道销售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药品批发企业,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未按规定渠道购销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定点药品批发企业,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经营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药品零售企业,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来源:常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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