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海南全省新农合参合率由去年的86.03%提高到92.38%,466.81万人缴纳了参合金,参合率、覆盖面均走在全国前列,呈现高筹资、高补偿、高满意三大亮点。另据了解,从今年起,海南计划用两年时间将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从50元提高到100元。
记者从海南省卫生厅了解到,早在2006年7月,海南全省18个市县和洋浦就已推行了新农合制度,比全国规划时间提前两年实现了新农合制度全面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
海南财政盘子不大,但在保障民生投入方面,却毫不吝惜财力。海南各级财政通过加大农村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帮助困难农民缴费参加新农合,并对部分救助对象难以自付的医药费给予补助,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实现农民医疗保障的步伐。
海南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郝传萍处长告诉记者,截止到2007年底,海南各级财政直接用于补助参合农民的资金达4.37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投入2.44亿元。各级财政用于支持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能力建设资金达1255.97万元,用于补助农村医疗救助资金达4060万元。到2008年3月底,全省累计138.03万人次获得新农合补偿,补偿金额达3.21亿元。
经过四年多的努力,海南省已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建立起了具有本省特色的新农合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在实践过程中,海南着重让农民公平享有、公平受益,及时调整优化新农合补偿方案。一是适当降低住院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和补偿比例,控制当年统筹基金结余,原则上不超过15%。二是积极引导参合农民在当地就医,提高县内医疗的补偿比例。三是逐步将家庭账户基金改为门诊基金,增加门诊补偿,使常见病、多发病患者早就医、早诊治。
与此同时,省财政对新农合补助资金的运行全程进行控制监管,推动新农合快速良性发展。首先,新农合补助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试点。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下级财政承担的新农合补助基金,原则上要先于上级财政支付到位。其次,加强基金监管。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财务和会计制度;同时,加强对基金运行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检查,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和专款专用。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和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海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评估与研究报告》对海南省新农合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报告称海南新农合取得了“广覆盖、高参合、高筹资、高补偿、高满意”的良好绩效,实现了“农民得实惠、政府得民心、卫生得发展”的目的。
来源:中国财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