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众合理用药援助系统
药品查询
请勾选查询条件后检索
药品名 企业名 批准文号 功能主治
你的位置:首页 > 药讯频道 > 药讯 > 医药新闻 > 正文
济南严防不合格药品进灾区
www.yongyao.net  2008-5-22 9:51:10  来源:  责任编辑:
分享到:

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捐赠救灾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对捐赠药品及医疗器械实行备案制度。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捐赠境内生产的药品,必须是经国家局批准生产、获得批准文号且符合质量标准的品种,有效期限距失效日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捐赠境内生产的医疗器械应是经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生产,获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且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 

捐赠人对捐赠的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负责,捐赠时须向受赠人提供产品清单和检验报告。

我市要求,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生产企业捐赠的药品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并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对捐赠药品实行备案制度,如果接受药品的受赠人(如红十字会部门等)要求对捐赠的药品必须出具药品检验机构的药品检验报告的,市药检所将按急件处理并免费检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捐赠药品质量的监督监管,保证捐赠药品质量安全,严防不合格药品流入灾区。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返回资讯中心 返回资讯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