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山东省被确定为全国药品零售分级管理试点省份。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下发了《山东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设置标准(试行)》(下称《标准》),并于今年年初在济南、日照、莱芜三市的县以上城市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分级管理试点工作。
在积极推进试点工作的同时,该局还强调,非试点地区的药品零售企业也可以申请分级管理。
作为该省最先启动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的城市,莱芜市在全面考虑药品零售企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分级管理的长远目标和当前工作的重点,着力推进监管机制创新,促进药品零售企业的重新整合及健康发展。
城乡一体
城乡一体、同步推进是莱芜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的一大特色,也就是说,城市和农村都执行一个《标准》。这与该市的药品零售市场环境有关,目前,该市共有人口126万,药品零售企业598家。应该说药品零售业已基本饱和,农民群众的用药需求已基本得到保障。
对于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来讲,目前监管的重心已不再是如何发展更多的药品零售企业,让人民群众买药方便、买到好药了,当前最迫切的问题是如何确保全市尤其是农村的药品质量安全,如何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尤其是农村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如何合理调控、优化配置医药资源,营造一个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环境。因此,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分级管理,实行城乡一体,执行一个《标准》是进一步强化药品零售企业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有效举措。
两个统一
即统一执行,统一标志。统一执行指的是新开办、变更、换证的药品零售企业都要统一执行分级管理《标准》。为此,该局要求所有药品零售企业都要做好分级管理的准备,不仅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要达到要求,已发证的药品零售企业也要逐步向《标准》靠拢,并充分利用许可变更、换证等工作,督促各药品零售企业按照分级管理《标准》要求进行改造,加快申请分级管理的步伐。统一标志,即由该局制作统一的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标志,免费发放给参与分级管理的药品零售企业,以此调动各药品零售企业的积极性,促进分级管理的规范化。
三个同步
一是同步强化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每一家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在申报资料前都要签署一份《药品安全承诺书》,从源头上强化申办人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二是同步推行网上实时监控,提高药品零售企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建立药品零售远程动态监控系统,实现数字化监管。三是同步纳入信用考核评价体系。对药品零售企业实行升降级管理制度,凡达不到相应级别的药品零售企业,降低其管理级别。并把级别升降情况记入信用档案,作为评价企业信用级别的依据。对于积极参与分级管理、规范经营、守法诚信的药品零售企业,在药品经营许可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并在市局政府网站和其他媒体予以公布,提高企业形象和社会知名度。
此外,该局还积极引导分级管理药店发挥其在城乡药品供应中的服务作用,在二级以上药店保证24小时药品供应的基础上,部分三级药店,如山东益寿堂药业有限公司的多家连锁门店还及时推出了免费送药上门服务。目前其送药服务范围已覆盖莱城区、钢城区的2万多个家庭,近30万人口。24小时开通的送药热线平均每天接电话150次左右,每天交易完成次数在125次左右,从总部接到电话、通知就近门店、配药、出发全过程一般不超过10分钟,并承诺一个小时内将药品送达,给公众用药带来了真正的方便实惠。
据悉,山东省济南、日照以及淄博等城市的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工作也已陆续展开,分级管理对于净化市场、规范经营行为,实现药品零售企业布局合理、质量安全、监管科学的作用已经初步显现。
链接
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是根据经营范围、经营类别、药学技术人员服务能力及经营条件的不同,将药品零售企业划分为一、二、三级。一级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二级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限制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三级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等。分级管理有利于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改善药品市场环境,推动药品监管制度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长效机制。
来源:医药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