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了海南省9成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海口地区大学生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于6月18日全面启动。针对大中专院校学生参保方面的一些疑问,海口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专门解答。
特困学子免个人缴费
据海口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参保大学生与普通城镇居民一样纳入“居民医保”体系运行,即药品目录、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等规定与居民医保保持一致。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主要通过门诊、住院两个渠道按规定报销。目前,对于一些大中专院校提出的贫困大学生缴费是否可以扶持和优惠等问题,按照此次新修订的居民医保有关规定,海口市对于低保、特困和优抚家庭的大学生,在纳入居民医保时个人缴费部分可以不用支付。
大中专院校医院有望纳入“定点”
按照规定,“居民医保”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制度,但是这些定点医疗机构对于大学生而言并不方便,他们中很多人更习惯就近在校医院就诊。对此,海口市人劳局社保保险科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更加方便大学生就近就诊,人劳部门从下周起即将展开对海口地区大中专院校校医院纳入定点医疗的调查,今后符合条件的校医院也将逐步被纳入定点医疗,方便大学生在校内就诊报销。
毕业生仍可参加居民医保
海口市社保局负责人还就参保大学生就业后的保险转换问题给予了答疑。很多大学生提出,今后毕业离开学校后将进入企业工作,会正常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届时,目前参加的居民医保所享受的待遇是否会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享受的医保待遇所取代?
对此,据社保局居民医保科负责人解释,按照海南省从业人员医保相关条例的规定和实践,目前统筹地区参保人员将有6个月的“等待期”,即,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6个月内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的待遇,1年内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不得超过5000元。而在这样一个特殊阶段,大学生在校提前参加了居民医保恰恰可以填补这个“等待期”,使大学生做到时时有保障。
此外,居民医保实行定点医院就诊制度,但对于寒暑假假期回家的外地大学生来说,异地生病能否享受医保?有关负责人对此解释称,将按照异地就医情况处理。
来源: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