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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正式启动(图)
www.yongyao.net  2008-6-4 17:17:54  来源: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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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会议在蓝天酒店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政府《张家界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副市长余开家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从6月1日起首先在永定区、慈利县、桑植县全面启动实施,紧接着,在武陵源区开展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到年底要确保完成10万城镇居民参保目标。

参保范围原则上按照省《指导意见》执行,即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人员。但我市结合实际,将我市大专以上在籍学生一并纳入参保范围,并规定“农村户籍在城区上学并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学生,一个缴费年度满后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般参保对象:未成年人、大学生每人每年缴纳70元,其中财政补助40元,个人缴纳30元;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缴纳200元,其中财政补助40元,个人缴纳160元;年满6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年缴纳200元,其中财政补助100元,个人缴纳100元。特殊参保对象: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未成年人、大学生每人每年缴纳70元,其中财政补助50元,民政资助10元,个人缴纳10元;非从业居民、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年缴纳200元,其中财政补助100元,民政按低保等级A类50、B类30、C类10元资助,个人分别按50、70、90元缴纳;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1-2级人员中:未成年人、大学生每人每年缴纳70元,其中财政补助60元,民政资助10元,个人不缴费;非从业居民、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缴纳200元,其中财政补助150元,民政资助50元,个人不缴费;3.五保户、“三无”人员每人每年缴纳200元(“三无”人员中学生除外),其中财政补助100元,民政资助100元,个人不缴费;4.“三无”人员中的学生每人每年缴纳70元,其中财政补助50元,民政资助20元,个人不缴费。

同时,实行多方筹资机制,低保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给予适当资助,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对职工家属参保缴费给予补助。城镇居民医保待遇原则上高于新农合低于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暂定为:18周岁以下学生、儿童每人每年7万元,18周岁以上城镇居民每人每年4万元。同时,在工作中逐步建立筹资水平、缴费年限和待遇水平相挂钩的机制,引导城镇居民尽早参保、连续缴费,防止出现有病参保、无病退保的现象。

余开家在讲话中指出我市已经具备相应的基础和条件,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所以他强调,一、要充分认识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利条件,努力增强责任感和自信心;二、要按照政府引导、部门服务、群众自愿的原则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三、要切实加强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对于开展好我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他同时要求要明确责任,加强领导;要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要切实加强部门配合;要严格督查和考核。

会上,各区县领导作了表态发言,并向市政府递交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责任状。

 来源:张家界政府公众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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