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农民报销补偿封顶线达到3万元,2009年将达到5万元。个人缴费标准明年将达到每人110元以上。这是副省长雷于蓝昨日上午在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省政府对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时透露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副主任王宁生、秘书长崔健出席会议。
人大建议:
医学毕业生到农村工作返还学费
前不久,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组织了一次关于全省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调研。调研组发现很多地方的乡镇卫生院,大多数医疗设备陈旧,部分卫生院甚至连氧气、吸痰机、洗胃机等最简单、最需要的抢救设备都不齐全。许多卫生院的医疗设备仍局限于温度计、听诊器、血压计“老三件”,许多医疗业务无法开展。
调研组发现,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普遍学历低、职称低、技术低。据清远市不完全统计,连南、连山、阳山等县仍有10个卫生院连一名执业医师都没有。
调研组建议,参照师范毕业生的做法,对愿意到农村卫生院工作的医学专业毕业生,退回其在大学期间的学费的办法,鼓励医科毕业生到农村工作。
合作医疗受益面扩大:
发达地区明年起推行门诊统筹
据雷于蓝介绍,今后将扩大大病统筹范围,积极推行门诊统筹制度,切实提高合作医疗受益面。欠发达地区按个人出资标准预算门诊统筹资金,实行限额补偿,并逐步过渡到门诊统筹制度。经济发达地区从2009年起全面推行门诊统筹制度。门诊统筹的补偿标准达到基本门诊费用的30%以上,有条件的地方达到50%以上。从2008年起,省财政对东西两翼、粤北山区及江门恩平、台山市的新型合作医疗补助标准达到每人61元。
今后,各级政府还将进一步加大农村医疗卫生方面的投入。今年努力完成欠发达地区635个“空白村”卫生站的设立工作。2008年至2010年,对全省经济欠发达地区14个市和江门地区恩平市共981个乡镇卫生院进行全面改造建设。2009年至2011年,完成全省85个县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改造建设。
来源: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