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回族自治县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年来,全县参合人数由2006年的141533人提高到2008年的185384人,常住农业人口参合率达到98.2%,因病致贫返贫率由2005年的54.4%下降到2008年36.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让化隆18万农民实现了"病有所医"的愿望。
今年,化隆县又进一步规范了补偿模式,扩大了参合农民受益面,提高了受益水平。为了使农民有病早治、防止小病拖成大病,提高门诊医药费用补偿水平,明确了将农民家庭帐户基金人均翻一番。为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水平,将住院医药费实行分级按比例补偿,提高了10个百分点。为鼓励中藏医院发挥特色优势,藏医院的住院医药费用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产妇正常分娩实行住院报告限价垫付制,县级医院500元,乡镇卫生院200元,不再向产妇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为切实减轻农民大病医药费用负担,减缓因病致贫、返贫,今年还将大幅提高住院患者补偿封顶线标准,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由2.5万元提高到3万元,特大病科(恶性肿瘤、尿毒症、心脏病手术)封顶线提高到5万元,并将糖尿病、乙肝等18种慢性病门诊费用纳入补偿范围,实行分段按比例补偿,每人每年最高补偿600元。对农村低保、五保等救助对象,个人起付费由民政部门从医疗救助基金中补助,并将救助对象的住院费用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补偿封顶线从2.7万元提高到3.5万元。
来源:西海农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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