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保启动“首诊负责制”,以更科学、更完备的政策框架支撑了医保体系的建设。湖南常德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从该市城镇居民医保试点看,首诊制度仍存在亟待破解的诸多难题,也是城镇职工医保制度实施过程中同样存在的问题,需要一并考虑加以解决。
常德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从去年10月启动实施以来,采取由符合定点条件的医院自行申报,医保机构审核的办法,在全市确定了174家首诊医院,具体管理辖区内参保居民的就医、转诊及费用结算等医疗服务工作。同时,通过参保居民自主选择首诊医院,促进了医疗机构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截至3月底,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35万人,占核定人数的36%;筹集基本医疗保险费3066万元,参保人员住院4600人次,发生住院医疗费1307万元,报销610万元,占住院费用的47%。
据介绍,在目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中,影响居民参保积极性的因素甚多,其中首诊制度的完善尤需引起重视。乡镇一般只有参保人员百余人,人少保费就少,部分乡镇医院不愿成为首诊医院,申报成为首诊机构的乡镇医院一般不愿意承担转诊病人的跟踪管理工作。
如果乡镇不设首诊医院,又给参保人员就近就医带来了不便。同时,城镇居民医保办法规定,只能在城镇居民户口所在地参保,在首诊医院就医,只有急诊时向首诊医院报告后发生的住院费用方可报销,普通疾病要到首诊医院治疗才能报销。
现在城镇居民中外出务工、灵活就业的人员多,因为担心医保待遇得不到有效保障,导致这类群体的参保积极性不高。
有业内人士认为,解决参保人数少的乡镇医院效益低下的问题,维护首诊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是促进首诊负责制模式运行实施的关键环节之一。在城镇居民医保试点阶段,城镇政府还应充分利用信息化程度较高的优势,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工作,形成城镇医保账户体系,既保证医保接续,又方便参保人员就近首诊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