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发出《关于在当前抗震救灾疾病防治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的通知》,对切实保证灾区群众得到中医药服务做出部署。
加快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的恢复。通知要求,灾区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统筹本地区中医药行业参与抗震救灾防病治病工作的职责,掌握灾区中医药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的需求以及灾区现有中医药人力、物力等资源情况;及时提出需要配备的药品和设备设施,并报请有关部门组织采购,加快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的恢复。
非灾区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全力以赴帮助灾区做好受损中医医疗机构的重建工作。
进一步加强中医药防病宣传。通知要求加强对灾区群众和抗震救灾人员中医药防病知识和方法的宣传,宣传内容应包括居住环境的除瘴避秽,日常饮食的选择,常见呼吸道、消化道疾病、皮肤病及蚊虫叮咬的预防以及按摩等常用保健方法的应用等,指导灾区群众和救灾人员应用简易可行的中医药方法预防疾病。
抓好灾后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治疗。针对大量骨折患者,以促进骨折愈合、加快功能恢复、提高生活质量等为重点,综合、合理应用各种中医药方法精心救治,促进地震伤员早日康复;对灾后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治疗,要充分考虑灾区的气候、生活条件等情况,坚持因时、因地、因人制宜,选择药物应以中成药、免煎颗粒剂和灾区常见的中草药为主,选择的治疗方法要简便易行,积极采用针灸、按摩等非药物疗法;灾区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组织专家到收治伤员的中医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对灾区群众安置点、医疗服务点的医务人员开展中医药治疗方法的培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也将组织专家组前往灾区开展技术指导。
做好灾区群众集中居住地的中医药服务。通知要求灾区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力争在灾区群众集中居住地设立临时中医医疗服务点,或为灾区群众集中居住地的医疗服务点配备一名以上中医类别医师或懂中医的医师,配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等开展中医药服务必备的设备和必要的中成药、中药颗粒剂,有条件的可以配备中药饮片及其调剂、煎煮设备;组建一定数量的巡回医疗队,定期对灾区群众集中居住地的医疗服务点进行中医药业务指导和技术帮助,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来源:《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