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会议上获息,今年新疆农牧区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筹资标准从原来的年人均50元提高到100元。按照中央财政、地方财政、个人缴费以4∶4∶2的比例分担,即中央财政补助40元、地方财政补助40元,个人承担20元(南疆三地州个人承担10元)。
“适当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和补偿比例、控制当年统筹基金结余”。今年新疆出台多项新政策,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参合率,使新农合制度更加贴近农牧民群众,让农牧民群众从中得到更多实惠。
今年全疆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市、区将推行“门诊统筹+住院统筹”的基本运行模式。新政策要求各地要在筹资水平逐年提高的基础上,适时调整补偿方案,不断提高补偿比例,逐步建立并实行全区统一的补偿方案。同时,做好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关注失地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的参合、就诊和报销,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应保尽保、应合尽合的目标。
据了解,自2003年新疆开展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来,新农合在经历了试点扩面、全面推进的两个重要阶段。现已进入全面建立新农合制度的关键阶段,截止到今年第一季度末,新疆89个县城(市、区)已全面普及,参合率达94%以上。
来源: 三农在线-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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