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平市召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漳平市的城镇居民医保从今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目前,城镇居民医保登记工作早已启动,城镇非从业人员(在校生除外)可在所居住社区进行登记;在校中小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可在所就读学校进行登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之后实施的又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由政府和个人共同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主要解决弥补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支出不足的医疗保险制度。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年人居民医疗保险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30元,其中,政府补助92元,参保居民个人交纳138元;未成年人居民医疗保险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其中政府补助42元,参保居民个人交纳38元。居民参保后,持参保IC卡到定点医院就医,扣除个人负担部分,其余费用由医保中心和医院结算,不需要参保居民持发票到有关单位上门报销,手续简便快捷。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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