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9日,本报刊发的报道《非血缘交叉换肾 农垦医院:“救人第一不谈伦理”》曾在国内引起巨大轰动。两个患者家属之间交叉换肾到底合不合法?这个问题现在有了答案——海南省农垦总局医院院长肖劲逐昨日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透露,日前,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决定:“两个患者家庭之间交叉供肾是合法的”。肖劲逐表示,卫生部允许交叉换肾,对于众多肾病患者来说是个福音,也是我国法律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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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尿毒症患者何一文和何志刚,急需进行肾脏移植手术来挽救生命,但各自家里所有的亲人都未能与其配型成功,巧的是两个肾源提供者恰恰能与对方进行匹配,只要交换一下,双方都能得到最好的手术效果。两个家庭经历了多种波折后最终一起从湖南来到广州准备做交叉换肾手术。
但是,按照去年5月1日执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非血缘和家庭关系的活体器官供应,不能进行。而因为他们是交叉、有条件的非亲属捐献,在目前法律上是真空。所以,广州的医院拒绝为两人做手术。
今年1月7日,海南省农垦总局医院经过研究为两人做了换肾手术。
争议源头 伦理大还是法律大
据悉,何一文、何志刚两家交叉换肾事件当时在社会上引发极大的争议,缘起2007年5月1日起实施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里的一条规定:“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 部分医学界人士认为,何一文、何志刚两家交叉换肾并不符合上述规定, 很可能让买卖器官行为趁机钻了空子。也有人认为这一个案折射出《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漏洞。
但肖劲逐认为,《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出台的本意是阻止器官买卖,两个急需相互救助的家庭并不存在金钱交易,因此进行换肾并没有违反法律条例原意。只要不损害公共利益和公德,不以经济利益为目的,法律规定可以人性化解读。
他说,医院在实施手术前进行了伦理讨论。13个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一致通过,此案在伦理上和法律上都是没有问题的。
卫生部决定 交叉换肾合法
肖劲逐昨日向记者透露说,日前,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作出决定:“两个患者家庭之间交叉供肾是合法的”,这一决定也得到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证实。
肖劲逐认为,卫生部这一决定充分体现了人性化,是法律的进步。“首先,通过这件事,卫生部对两个患者家属之间交叉供肾的合法性表示认可。第二,这件事也加速了我国对脑死亡定义的确定。第三是加速了有关部门对医学界器官移植事业的支持,人们对遗体捐献、器官移植的观念有了改变。”肖劲逐说。
尽管卫生部允许交叉换肾,但前提条件是必须在严格监管之下,伦理上必须遵循充分知情原则、利益最大化原则和无伤害原则。
肖劲逐向记者透露,目前两个家庭的供受体术后恢复的很好,供肾者已经完全恢复了。两名受者也恢复了正常人的生活,女孩何一文已经上学了,而何志刚也开始干活了。
肖劲逐指出,目前我省目前肾移植供体紧缺,农垦总局医院就有四十多例患者在等待肾源,而他估计全省需要进行肾移植手术的患者有一百多例。平均每位患者要等上2年才有可能等到合适的肾源,缺口很大。
来源:海南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