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上,听证陈述人对《实施办法》中提出的“对药品购销或购进记录实行电子化管理”纷纷表示支持,并建议严格执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学生、21岁的楚野,在支持基础上提出了两点疑问,并要求提案人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源超回答。
楚野的疑问是:一,药品电子化监管如何操作?二,实施电子化管理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
刘源超回答,药品电子化监管是运用网络技术、信息技术以及数据库等先进技术,建立药品身份标识,并在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过程中,通过采集药品生产企业的产销信息,药品经营企业的购销信息,药品使用单位的购用信息,在网上进行自动核对,从而完成对药品的全程监管,实现药品监管的“电子执法”。
刘源超说,实施电子化管理,目的就是要掌握药品的来源和流向,一旦出了问题可以在第一时间内尽快地查清源头,查明流向,可以在紧急的情况下进行监管。比如“齐二药”事件发生后,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利用电子监管系统,不到10分钟就将流入当地的2万支假药一一锁定,极大地提高了监管效率,减轻了假药造成的危害。
对刘源超的回答,楚野表示满意。他还建议电子化管理应高度透明,让群众也参与到监管中来。
来源: 荆楚网
精彩推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常见药品专题
常见疾病专题
药品
疾病
药企
药店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