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日从西藏自治区卫生厅获悉,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西藏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行以来,减轻了广大农牧民看病的负担,大部分医疗费用得到及时报销,杜绝了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据统计,2007年,西藏农牧民群众共发生医疗费用近3亿元,共为农牧民报销补偿医疗费用约2.3亿元。
据了解,从2007年起,西藏实施了新颁布的《西藏自治区农牧区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农牧民免费医疗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100元,并提高了为农牧民报销补偿的比例及报销补偿限额。西藏237万多名农牧民享受到了这一特殊政策。
目前,交纳个人筹资的农牧民就医所发生的住院费用,在乡镇医疗机构,由过去直接免收70%,提高到直接免收70%-85%,在县医疗机构,由过去报销70%,提高到报销70%-80%,在地市以上医疗机构,由过去报销60%,提高到报销60%-70%。对交纳个人筹资和未交纳个人筹资的农牧民,每年每人累计报销补偿的限额,由过去的3000元分别提高到8000元和6000元。同时,对农牧民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100%的报销,对降低孕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起到积极作用。
记者在拉萨市堆龙德庆县羊达乡卫生院看到,群众到卫生院看病仅需付1元钱的挂号费,其余门诊费用直接从个人账户本中扣除。群众每年个人自筹10元钱,就可以在大病统筹基金中报销最高达85%的住院医药费用。目前,乡里3000多人全都享受以免费医疗为基础的合作医疗制度。
村民巴桑卓嘎对记者说:“因为负担不起医药费用,过去不敢到大医院看病。自从参加了合作医疗,住院可以报销,给家里减轻了不小的负担,看病真正有了保障!”
据了解,为做好对农牧民的报销补偿,西藏自治区各县、乡采取各种措施让广大农牧民满意。拉萨市各县实行门诊当场核销或定期报销,农牧民住院做到随到随报,为群众提供方便。西藏日喀则地区部分县则每月定期组派工作人员,深入到县属各乡(镇),上门为农牧民群众集中报销补偿费用,为广大农牧民提供了便利。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