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今年(2008年)上半年,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5类违法广告数量明显减少,总量比重比去年同期下降26.89%。
近年来,浙江省工商局针对省外产品违法广告占违法总量七成,其中90%以上为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广告,宣传性功能的几乎100%违法的情况,掀起了一场釜底抽薪式的整治风暴。
依据《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执法人员采取直捣虚假药品广告的销售窝点,查封扣押涉案药品、对违法广告进行公告等形式,对不法分子形成了强大的执法震慑力。经过治理,“五类”违法广告占违法广告总量比重由去年同期的76%下降为49.11%,下降26.89个百分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广告数量明显减少。
记者了解到,2007年9月正式出台的《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赋予了执法部门新的职能。明确虚假广告认定标准,“责令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暂停发布涉嫌违法广告”,“可以查封或者扣押与涉嫌虚假的药品、医疗、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广告有关的财物”等规定破解了工商部门治理违法广告的诸多难题,有效强化了执法手段,便于准确执法,有利于避免违法广告的进一步传播扩散造成更大的损害。
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半年工商部门在继续加大对“五类广告”监管力度的同时,将加强对网络等新型媒体和各种“热点”广告的监管。今年以来,围绕“奥运”、金融等话题,涌现了一些新的“热点”广告,这已成为工商部门今年关注的重点之一。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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