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杜尔伯特县全面提高了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标准。此次对2008年度规定的15类133种基本报销病种的调整平均增幅在22%以上,最高报销额度由原来的20,000元提高到25,000元,同时又新增了17种基本报销病种,使杜尔伯特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报销病种达到15类150种。
此次调整是由于国家和省相继提高了补助标准,国家的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0元,省的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7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5.5元。
在此次调整中,体现了既保大病又照顾慢病的原则,适当增加了癌症患者的报销额度,把糖尿病、高血压二种疾病纳入到门诊慢病补偿范围,从而增加了受益人群,扩大了受益面。同时,为了支持“三县”建设,把肺结核病的住院治疗纳入到补偿范围,对布病的补偿额度由600元提高到1,000元,对由于生产生活原因所致的外伤骨折的补偿额度也进行了大幅度的提高。为了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引导农民有病早治疗,对患者150种(含新增病种17种)基本报销病种以外的患者,因病情需要确需住院治疗的,经县合管办批准后也可予以报销,经治医院可根据患者的总医疗费用按30%的比例进行报销,县级医院的最高封顶线为2,000元,乡(镇)卫生院的最高封顶线为1,000元。对患有重特大疾病的特殊患者,经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享受特殊补助,特殊补助的标准每人限定在3万元以内。
此次调整标准的执行时间为2008年1月1日,对前期按原标准报销的住院患者,由县合管办根据患者的总医疗费用情况进行补报。此次调整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必将会对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起到重大作用。
来源:杜尔伯特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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