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有望适时挂钩CPI。近日,市医疗保险局在答复市人大代表孙小玲有关书面意见时表示,在适时调整医保单位缴费计入个人账户标准时,将考虑CPI因素。
CPI上涨增加就医成本
今年1月的市人代会期间,因考虑到不断上涨的CPI使药价抬高,增加个人就医成本,孙小玲代表就此提出了有关“参照每年CPI调整医保个人账户计入金额”的书面意见。
“按照有关规定,在职职工的个人账户,由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收入的2%和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0.5%-1.5%)构成,而退休职工的个人账户则完全由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4%-4.5%)构成。”
“这与物价上涨幅度不相协调,势必会影响市民参保积极性。”孙小玲在今年市“两会”递交的提案中建议,有关部门应参照每年CPI调整医保金额,确保市民医保个人账户同比增幅保持相应的CPI增幅指标。
4月起实施新城保办法
市医保局在答复中表示,根据当时医保制度设计,单位缴纳部分的计入标准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挂钩,没有考虑CPI因素。
市医保局表示,城保办法实施以来,由于种种原因,如继续按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调整,现行的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将造成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结构失衡。
基于这些原因,2007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通过决定并同意:“单位缴费计入个人账户标准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比例,由每年调整改为适时调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市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修改了城保办法相关条款。修改后的城保办法已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按照新办法,个人账户计入金额有一定增加。
针对孙小玲代表的书面建议,市医保局在答复中表示,将认真研究书面建议,并会同有关部门在适时调整医保单位缴费计入个人账户标准时,考虑CPI因素。
来源:上海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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